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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权代理需承担违约责任
北京房产超市   2009-12-02 11:33:18   作者:SystemMaster   来源:京华时报 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    王先生问:我买了一套二手房,但签合同的人是房主的母亲,房主母亲给我写了一个保证书,保证儿子一个月后回国办理过户,否则她赔偿我5万元违约金。现在儿子拒绝办理过户,我能让他母亲赔偿5万元吗?

    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:从合同效力来讲,儿子不同意办理过户,就是否认母亲的代理行为,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合同。 但是,他的母亲向您作的承诺是有效的,不会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导致承诺的无效。所以,您有权要求他的母亲向您赔偿5万元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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